作者署名要求
发布时间:2025-05-23 点击数量:57
《老年医学与保健》对作者署名的要求:
作者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投稿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署名无异议书面证明。
作者应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①参与论文选题和设计,或参与数据获取、资料分析与解释;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③能按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审查、校对,对学术问题进行解答,并最终同意论文发表;④除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可确保与论文任何部分准确性或完整性有关的问题得到适当的调查和解决。
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为作者。集体署名的文章于题名下列署名单位,于文末列整理者姓名,并须明确该文的主要责任者,标注通信作者姓名、单位、邮政编码及Email地址。通信作者一般只列1位,由投稿者确定。如需注明学组(协作组、专家组)成员,则于文末参考文献前列出其成员的姓名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