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年医学与保健》医学伦理要求
研究过程须遵循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当研究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伦理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批准文号著录于论文中)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当研究的主体是以动物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动物伦理委员会的要求。相关的说明文字和伦理批号列在文稿中方法部分。
当研究工作涉及人体试验时,作者应确保采用的试验步骤是符合本单位机构、地区或国家负责人体试验的伦理委员会所制定的医学伦理学标准,或遵从世界医学协会或其他国际机构关于涉及人类试验所制定的伦理守则和指南,包括《赫尔辛基宣言》、《贝尔蒙报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国际伦理准则(International Ethical Guidelines on Biomedical Research Involving Human Subjects)》、《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uideline For Good Clinical Practice, ICH-GCP E6)》、《涉及人的健康相关研究伦理审查标准和操作指南(Standards and Operational Guidance for Ethics Review of Health-Related Research with Human Participants)》、《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的指南》、《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等。在涉及人体试验的操作中,必须始终尊重受试者的隐私权,不应在没有获得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受到侵害。
在动物实验的学术工作报告中,作者应遵循本单位机构和国家有关实验动物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或者国内外学会颁布的实验动物保护和动物研究伦理指南,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发布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当地相关机构制定的《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国际兽医医学编辑协会制定的《关于动物伦理与福利的作者指南共识》。善待实验动物包括倡导“减少、替代、优化”的“3R”原则,科学合理地使用实验动物。动物实验过程应尽可能人道,应清楚说明实验中麻醉和镇痛药使用的细节。